2025-04-23 IDOPRESS
上海法院披露雅思泄题案详情 10人团伙盗题牟利被判刑。今天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4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其中披露了一起与物流公司人员相互勾结,盗取雅思考试试题的案件。
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被告人徐某文伙同崔某东、邹某、辜某,与承运雅思试题的物流公司相关人员串通。物流人员丁某杰、周某在雅思考试前将试卷密封箱从物流网点窃出,李某明则负责关闭窃取过程的监控。徐某文、崔某东、邹某在临时租用的民宿内拆除试卷密封箱袋后拍照摘抄获取试卷题目,再以仿制或原装密封袋重新包装试卷并带回网点。辜某负责制作答案,并安排崔某东等人雇佣写手制作作文范文。汇总答案及范文后,徐某文、崔某东、邹某、辜某单独或者通过被告人徐某、刘某、梁某理等在全国招募学员,开设考前面授培训班并收取相应费用。在考试前一晚提供面授培训,将提前准备好的当次雅思试题及答案发放给学员进行闭门背诵。
经审计,徐某文、崔某东、邹某参与场次涉及非法经营数额为1589万余元,辜某参与场次涉及非法经营数额为1547万余元。徐某、刘某、梁某理参与场次涉及的面授培训费用分别为140余万元、150余万元、600余万元,上述三人的获利分别为125万余元、42万余元、6万余元。丁某杰、李某明窃取试卷相关场次涉及面授培训费用1300余万元,周某窃取试卷相关场次涉及面授培训费用200余万元,丁某杰收取徐某文给付款项130万元,并将其中的54万余元支付给李某理,周某收取给付款项32万元。
法院指出,我国刑法针对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明确了相应罪名,但对于域外机构组织的考试如雅思考试并不适用。窃取域外考试试题牟取非法利益的行为在刑法定性上存在较大争议。有观点认为域外考试试题因符合商业秘密的非公知性、保密性和价值性特征,应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另一些观点认为域外考试并无明显的商业属性,不符合商业秘密的价值性特征,但考试试题凝结了编写人员的个性化选择和编排,应以侵犯著作权罪加以保护;还有观点认为此类行为均不符合上述两个罪名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